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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章已于2006年5月26日在新西兰镜报上出版

去向何方?

方歌:你好!


我曾经多么向往自由,想离开父母,想离开人群,到一个没有人管我的地方,好好做人。如今到了这个自由的国家,自以为很会管理自己的我,居然无所适从,不知道该怎么去生活,怎么跟人去沟通,处处碰壁,事事不如意,使得我很想逃离生活,逃离社会。朋友叫我去教会,去了是挺好的,可是,我又怕万一失去了自由,该怎么办哪?总之,连我自己也知道自己非常矛盾,但不知怎样来解决这个已经在思想上困扰了很久的问题,你能帮帮我吗?


谢谢!

祝你编安!

阿聪

23-4-2006


亲爱的朋友阿聪:你好!

谢谢你和我谈起思想上的一些困扰。我想,这是青年人成长过程中,认识生活、认识人生的一个思想过程,应该是属于很正常的。不瞒你说,在我自己的成长过程中,也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扰和挣扎,反复琢磨,虚心请教,渐渐地矛盾处理了,比以前懂事了,人也就慢慢长大了。有人说:时间是最好的老师;这句话不无道理。在时间里,你可以一一对比,细细考察 ,慢慢领会。有时别人说的话,怎么也会听不明白,非得自己经历过才能醒悟过来,这对于性格比较独立的人,常常是这样。看你的来信,我想如果没猜错的话,你也应该是一个性格很独立的人。是吗?因此,我的一些看法,是供你参考的,更盼望你能找到好的答案,来一起探讨。好吗?


从你的信中读到,你在家时,对自由很向往;现在有了自由,离了人群又害怕;去教会看见人群又怕被管制,而再失去自由。的确,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,是会影响你生活的品质,难怪萌生逃离生活的念头。我想如果你能明确地知道:自由是什么?会不会对你有一些帮助?就让我们从这儿谈起吧。


“自由”是什么?


这是青年朋友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。有人说,不要人管我,就是“自由”。想几点钟起床就几点钟起床;想几点钟睡觉就几点钟睡觉;这就是“自由”。有人说:没错,想怎么用钱就怎么用钱,想吃什么就吃什么,想喝什么就喝什么,想抽什么就抽什么,想说就说,想唱就唱,这才叫“自由”。还有的说: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这才是真正的“自由”;你管得着我做“鸡”(妓)做“鸭”、偷鸡摸狗?这是我所享受的------“自由”。………如果自由真是有这么大范围的话,这不就群魔乱舞了吗?强盗有强盗的“自由”;小偷有小偷的“自由”;奸淫乱伦的都不能不给“自由”啊!其实那活着的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了,为什么这样说呢?人人都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嘛,这个张三看那个李四不顺眼的时候,张三万一享受起他的“自由”,不是狠狠地揍上一顿,也可以拔枪就把李四给毙了,还省事儿。那么一定有人要问:这样的“自由”,跟“野蛮”有什么不同呢?可见“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”,应该不能成立为自由的定义。


大多数人都接受犹太籍心理学家VICTOR.E.FRANK这样的说法:“人的自由不是从什么得到自由,而是对某些事物拥有自由。”他继而解释:人虽然不能免于受第一特性的限制,但人却拥有对各种情景选择自己的态度、立场的自由。他提出,人要受第一特性的限制,不能免于受人的限制,此外所拥有的自由,是对各种情景的态度和立场。比如说飞行,鸟、鹰等飞禽是可以自行飞行的,而人不可以自行飞行,他受了第一特性的限制。但是人不是说绝对不能上天,他有对这个现状选择自己态度和立场的自由。人可以选择改变这个状态:研制一架可以载人上天的飞机,然后有人想要乘飞机的,就要付钱买座位票,为筹这笔钱,就要去工作,不可浪费,积蓄到足够的钱,买到票,就能完成上天飞行的理想。所以,人不可以想飞就飞的,而是在受第一特性限制的情景下,选择自己的态度和立场,这样的自由,才是属于人所拥有的。


“自由”的源头


讲到人要受第一特性的限制,不能不讲到创造。随己意行作万事的上帝,创造天地万物,唯有在造人时,是照着他自己的形象造的,也将自由交给了人。在圣经《创世纪》127-29:“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,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。神就赐福给他们,又对他们说:‘ 要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,治理这地,也要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,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。’神说:‘看哪,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,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,全赐给你们作食物。’”所以在最初被造的自由,是神自由的一种延伸。《哥林多后书》317:“主的灵在哪里,那里就得以自由。”因为这个自由是与神的良善、公义、圣洁、慈爱相调和的。


“自由”的运用


然而,人类的始祖亚当在伊甸园,就错用了神所赐的自由。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,使他修理,看守。并吩咐他说:“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,你可以随意吃,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以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”亚当和夏娃放着这么大的自由不享受,偏偏就要去听那个魔鬼的引诱,吃那个禁果,以至受咒诅,被赶出伊甸园,从此汗流满面才得糊口,神人就此隔绝。直到耶稣来了,他在十字架上流血,处理了人类长久失败为奴的地位,靠着相信耶稣,神赐给亚伯拉罕“因信称义”的福,再次临到人类。《加拉太书》51:“基督释放了我们,叫我们得以自由。”在13节又提醒说:“弟兄们,你们蒙召,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做放纵情欲的机会,”这里我们看到,自由是有可能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的。自由被人的意志控制时,就显出更大的“自游”,到底以神的标准为中心,还是以自我为中心,成为当代人性极大挑战和挣扎;人的主权与神的主权之间冲突的困难,此起彼伏,方兴未艾。其实,当自由被误用、滥用的时候,已经是罪了。罪在原文的意思是:不中矢,不达标,射击时没击中中心目标。人们常把罪看作是一种行为、动作,如:杀人放火、偷窃抢劫、暴力强奸,这个认识还是表面、肤浅的。有个中国学者叫罗光的指出:中国人把罪和恶是分开的。得罪上天和犯法为罪;伦理的过失称为恶或是过失。在书经和诗经里所讲的罪,就是违背上天的命令,没有做上天要人做的。那个恶是罪的兄弟,是对善的一个亏欠。


在圣经里有二个“总要”,教导我们如何恰当的运用、善用自由。。《加拉太书》513:“弟兄们,你们蒙召,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做放纵情欲的机会,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。”《彼得一书》216:“你们虽是自由的,却不可藉着自由,遮盖恶毒,总要做神的仆人。”人需要在自由里,对自己,对良心和上帝来负责任。一切不肯接受约束的自由,很可能是孕育罪的温床,而因此产生后果之承受者一定也是自己。过分的运用自由,会日益与放肆接近,也许自己很洒脱,但是已经不能在爱心里服侍别人,更不像做神的仆人了。


“自由”的责任


人不但要对自己的自由负责任,还要对别人的自由负责任。不能因为你自由的享受,而妨碍别人享受的自由。比如大声喧哗的人一定很过瘾,但是完全没有想到别人因此失去了享受安静的自由;随地一口痰既轻便又潇洒,也许没有想到别人因此失去了享受清洁环境的自由;一段很神秘浪漫的男女之情,也许正是导致两个婚姻失去享受完整家庭的自由;所以,自由一定是要被真理约束;《约翰福音》832:“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,其实真正要表达的思想是:真理是为叫人得更大的自由,而站起来承担了约束的责任。


五百年前,有人将非洲黑人花钱买来,或者用酒换来,或是用骗术拐来,卖到欧美各国,充任劳役。他们如同牛马,打死也从不问罪,真是苦不堪言。在一个黑奴拍卖市场,最后卖到一个又大又高,特别硕壮的黑奴,他被两条铁链捆着,买家都视其为奇货,争相出资高价而欲购之。其中一位绅士看其可怜,开出一个特高价,将他买下。拍卖黑奴的人将卖契交与绅士,并嘱咐他说:“这个黑努力大无比,你必饿他七天,才可揭开铁链,否则他要立刻把你打死,还要逃走。”绅士接过契约后,当着黑奴的面撕了,他亲手解开黑奴的铁链,并对这那惊恐的黑奴说:“我买你来不是要你做我的奴隶,乃是叫你得着自由。”那黑奴一听这话,撒腿就跑。一直跑到跑不动了,才停下来,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:我虽然得到了自由,但我要去何方??这么好的主人,我居然离开他,不!接着他用尽全力往回跑,一直追到那位绅士,“扑通”一声跪在绅士面前,说:“先生,你用重价买了我,我却离开你,我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主人呢?我实在是个忘恩负义的人,求你赦免我,让我一辈子服侍你,做你的奴隶吧。”这位绅士接收了他。从此他们二人父子相称,成为美谈。


朋友阿聪,《约翰福音》836:“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”耶稣基督用重价买我们回来从罪的权势下,你现在要去向何方? 你有自由继续四处流浪奔跑;也有自由安然回到他的怀抱,你可以选择,这是你可以运用的自由。今天我们就“自由”聊了这么多,不知道有没有对你有帮助?好好静心想一想,再作决定吧,等待从你来的好消息。


祝你健康的成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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